仲裁协议中有关实体法(民法)下相同基本内容与解释的范围;不当得利作为提请仲裁的争议事由(可仲裁性)(捷克最高法院;2009 年 9 月 15 日)

2010 年 9 月 15 日捷克最高法院判决,参考号 33 Cdo 473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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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经济学硕士/医学学士、名誉博士,是获准在捷克布拉格(分支机构美国新泽西)执业的律师、贝洛拉维科法律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任教于捷克奥斯特拉瓦大学经济学院的法律系,是捷克布尔诺马萨里克大学法学院国际与欧洲法律系的客座教授,国际商会捷克国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主席,布拉格、维也纳、基辅等地的仲裁员,瑞士仲裁协会、德国仲裁协会、奥地利仲裁协会成员,世界法学家协会(WJA,位于美国华盛顿)第一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