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性质和当事方自治权 – 不允许将针对法院有关撤销仲裁裁决的判决的特殊性补救措施作为基本程序性准则(最高法院;1993 年 6 月 29 日)

1994 年 6 月 29 日保加利亚最高法院 (Върховен съд) 第 440 号判决,民事案件号 28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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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经济学硕士/医学学士、名誉博士,是获准在捷克布拉格(分支机构美国新泽西)执业的律师、贝洛拉维科法律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任教于捷克奥斯特拉瓦大学经济学院的法律系,是捷克布尔诺马萨里克大学法学院国际与欧洲法律系的客座教授,国际商会捷克国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主席,布拉格、维也纳、基辅等地的仲裁员,瑞士仲裁协会、德国仲裁协会、奥地利仲裁协会成员,世界法学家协会(WJA,位于美国华盛顿)第一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