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互助条约适用有关性质相当于法院判决的仲裁裁决的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优先适用有关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的法律(若此等法律较《纽约公约》[New York Convention] 更有利)

2006 年德布勒森 (Debrecen) 地区法院判决,参考号 Pkf.III.20.50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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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经济学硕士/医学学士、名誉博士,是获准在捷克布拉格(分支机构美国新泽西)执业的律师、贝洛拉维科法律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任教于捷克奥斯特拉瓦大学经济学院的法律系,是捷克布尔诺马萨里克大学法学院国际与欧洲法律系的客座教授,国际商会捷克国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主席,布拉格、维也纳、基辅等地的仲裁员,瑞士仲裁协会、德国仲裁协会、奥地利仲裁协会成员,世界法学家协会(WJA,位于美国华盛顿)第一副主席。